山西省2008年文化遗产日活动
总 体 方 案
一、活动宗旨:通过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彰显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作用,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文物资源与国家软实力
三、活动安排: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一)5月8日,召开全省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全省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全省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及2008年全省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
(二)5月中旬,启动“寻古集结号——山西文物新发
现大搜索”活动。(在山西日报、山西晚报等媒体发布消息、刊登公告,给人民群众以充分的认知权、话语权,引领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发送邮件、热线电话、传真或写信,提供有价值的文物普查线索,在山西文物网特设“我发现了文物古迹”专栏及时进行公布。时间从启动之日到10月底截止。要将投报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11月底进行评奖和抽奖。中间要适时对优秀的新发现照片在网上进行集中展示并组织都市类报纸进行专版报道。)
(三)5月中旬,在全省组织“薪火相传——山西省文博事业推新人”活动。(从文物事业发展长远大计出发,组织在全省文博系统、以市为单位开展,确定并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年轻人才。此项活动是去年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的延伸和继续,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条件:年龄在40岁以下、在管理和专业两个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名额:各市及省直属单位推荐不超过5名,推荐的人选要报送15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然后由省局组织进行终评,最后确定30—40名人选,建立全省文博事业优秀年轻人才库,在学习、进修、考察、工作等方面创造条件,压担子、多锻炼,进行重点培养。人选确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通报。)
(四)5月25日,各市将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报送省局。
第二阶段
(五)6月5—7日,组织“发现之旅——山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巡礼”新闻报道活动。(组织中央驻晋和省城主流媒体记者,赴部分具有重要新发现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文物普查点,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年内将多次进行。)
(六)6月9日,组织“走进历史·感知文明——文物保护志愿者考古体验”活动。(公开报名或特邀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四所大学20名左右大学生文物保护志愿者参观考古发掘工地,近距离接触文物,揭开考古的神秘面纱,体验文物保护工作,省城主要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七)6月10——11日,省市县分别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视察文化遗产。
(八)6月12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文物局通报两项内容:
1、通报“功在千秋——山西省社会瞩目的文物保护十大工程”。(主旨是给民众以更多的文物事业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让社会更进一步了解文物保护重大工作以及文物工作在经济社会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建议:①五台山申报世界遗产、②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保护、③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保护、④应县木塔保护、⑤南部早期木结构建筑保护、⑥佛光寺维修保护、⑦大遗址保护、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⑨长城资源调查、⑩ 博物馆建设工程。)
2、通报“薪火相传——山西省文博事业推新人”活动结果。
(九)拍摄、播放三个电视专题片:1、山西省社会瞩目的文物保护十大工程;2、山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3、走进历史·感知文明——文物保护志愿者考古体验。
(十)6月10——13日,在全省各级各类媒体集中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公益宣传。(开设专栏,滚动字幕,播出宣传片、专题片、广告片等。省市县文物部门共同组织。)
第三阶段
(十一)6月13——14日,文化遗产日活动形成高潮。
1、省市县分别请本级党委、政府领导视察文化遗产;
2、6月14日上午,全省各市县(区)同时启动“共同的使命——山西省百城千乡领导干部文物保护大签名”活动;(参加签名范围:城市到街道、农村到乡镇和村干部。办法:由省局统一制作具有较强艺术性和收藏价值的背景签名画卷,发放到县(区)文物部门,以县(区)为单元,逐乡(街道)召集各村(街道办事处)干部集体举行签名仪式,活动结束后由各市收藏。)
(十二)在全省广泛张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画。
(十三)除已经向社会免费开放的6个博物馆、纪念馆外,全省其他具备开放条件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在确保观众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文化遗产日当天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并就相关事宜做出妥善安排,制定好参观预案和应急预案,公告社会。
(十四)省市县分别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本地文化遗产日当天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十五)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结束后,各市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省局。